使用條款
本條款規定本報(運營本網站的新聞機構)所提供的在線新聞服務的使用條件與程序,以及本報與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第1條(目的)
本條款旨在就本報在網站上提供的文章閱覽及附加服務的使用,規定本報與用戶之間的權利、義務、責任及其他必要事項。
第2條(定義)
- “服務”是指本報通過網站提供的文章及其附帶的一切功能。
- “用戶”是指依照本條款使用服務的所有人。
- “內容”是指本報在服務中刊載的文章、照片、圖表、視頻等一切資料。
- “投稿內容”是指用戶以提供線索、諮詢、申請申訴處理等方式發送給本報的文字、照片和文件。
第3條(條款的公佈與修訂)
- 本報將本條款公佈於服務頁面,以便用戶隨時查閱。
- 本報可在不違反《關於規制格式條款的法律》(「약관의 규제에 관한 법률」)等相關法令的範圍內修訂本條款。
- 修訂條款時,本報將寫明施行日期和修訂理由,自施行前7日起予以公告;對用戶不利的修訂,自施行前30日起予以公告。
- 用戶不同意修訂後的條款的,可以停止使用服務。
第4條(條款以外的準則)
本條款未規定的事項,依照相關法令和一般商業慣例處理。
第5條(服務的內容)
本報提供的服務如下。
- 韓文、英文、日文、中文、西班牙文各版文章的閱覽與搜索
- 頁面明暗、字號、顯示環境等閱覽設置
- 文章分享與文章點贊
- 新聞線索、合作諮詢、申訴處理申請的受理
- 本報另行確定並公告的其他服務
如提供收費服務,將另行公告其內容、費用和使用條件。
第6條(服務的提供與中斷)
- 服務原則上全年無休、每日24小時提供。
- 因設備檢修、更換和故障、通信障礙、自然災害等不得已的事由,本報可以暫時中斷全部或部分服務。此時應事先公告;如有無法事先公告的情況,則於事後公告。
- 本報可根據運營或技術上的需要變更服務內容,對用戶影響較大的變更將事先公告。
第7條(本報的義務)
- 本報遵守法令和本條款,並努力穩定地提供服務。
- 本報依照隱私政策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
- 用戶提出的意見或不滿經認定為正當的,本報將及時處理,並告知處理過程和結果。
第8條(用戶的義務)
用戶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 提供不屬實的線索,或者損害他人名譽、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
- 盜用他人的姓名或聯繫方式提供線索或進行諮詢的行為
- 侵害本報或第三方的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行為
- 未經本報許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內容,或以自動化手段大量採集內容的行為
- 傳播惡意程序、以非正常方式訪問或妨礙服務運營的行為
- 擅自收集網站上公佈的電子郵箱地址,或發送廣告性信息的行為
- 其他違反相關法令的行為
第9條(投稿內容的權利與處理)
- 用戶發送的投稿內容,其權利歸撰寫該內容的用戶所有。
- 本報可在採訪和報道所需的範圍內核實並使用線索內容,報道時優先保護線索提供者的身份。
- 對違反第8條的投稿內容,本報可以拒絕受理或予以刪除。
第10條(內容的著作權)
本報製作的內容,其著作權歸本報或相應著作人所有。未經本報事先許可,用戶不得複製、傳輸、分發內容,也不得將其用於人工智能訓練。詳細事項依照版權聲明。
第11條(廣告與外部鏈接)
- 服務中刊載的廣告,其內容由廣告主負責。用戶因與廣告主交易或參與其促銷活動而產生的問題,應由用戶與廣告主自行解決。
- 服務中鏈接的其他網站由其運營者負責運營,本報對其內容不承擔責任。
第12條(使用限制)
用戶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令的,本報可在事先通知後限制其使用服務。但服務運營面臨緊迫危險的,可以先行限制後再通知。用戶對使用限制有異議的,可以向本報提出異議申請。
第13條(責任的限制)
- 因自然災害、停電、通信障礙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提供服務的,本報不承擔責任。
- 因用戶的過錯造成的服務使用障礙,本報不承擔責任。
- 用戶依據從服務中獲得的信息所作出的判斷及其結果,由用戶自行負責。
- 因本報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害,不適用第1款至第3款的規定。
第14條(對用戶的通知)
本報需告知全體用戶的事項,以在服務頁面上公佈代替逐一通知。需告知提供線索或進行諮詢的用戶的事項,通過用戶留下的聯繫方式或電子郵箱告知。
第15條(爭議解決與管轄)
- 本條款及服務的使用適用大韓民國法令。
- 因使用服務發生爭議的,本報與用戶應誠實協商解決。
- 協商未能解決的爭議,其訴訟向《民事訴訟法》(「민사소송법」)規定的管轄法院提起。
- 有關報道內容的爭議,可以利用申訴處理程序以及言論仲裁委員會的調解、仲裁。
附則
本條款自2026年9月18日起施行。
2026年10月4日修訂(同日施行):因廣告諮詢表單改為合作諮詢表單,將第5條(服務的內容)中的“廣告諮詢”改為“合作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