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未滿3年入學審查官」擬限制開設補習班、從事家教
教育部於9日表示,《高等教育法》部分修正案、《學院法》(學院的設立、營運及課外教習相關法律)部分修正案、《韓國教職員共濟會法》部分修正案等已在Gukmu Hoeui(韓國國務會議)審議、議決,並提交國會。 現行《高等教育法》第34條之3規定,入學審查官在離職後三年內不得依《學院法》第2條第1款設立學院或就職於該學院,且無論名稱如何,亦不得設立或就職於專門從事入學諮詢的業者。然而,依《學院法》設立教學所或從事課外教習的行為被排除在限制對象之外,導致制度上存在盲點,且違反時缺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