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31. 公正經濟 — 公正交易委員會31日表示,決定對金星出版社下達禁止行為命令、修正刪除契約條款等糾正命令,原因是金星出版社對即將解約的Purnet指導教師課予實際上難以遵守的義務,以及與Purnet教師簽約時,設定可任意變更契約核心內容(如津貼支付標準等)的契約條件。
「普魯奈特」是金星出版社經營的課後學習班品牌,與普魯奈特學習班運營相關的普魯奈特教師分為指導教師與管理教師。指導教師主要負責普魯奈特學習班的會員管理及授課服務,同時兼營學習教材銷售與學習班會員招募業務,屬於個人事業者;管理教師則是受託負責金星出版社產品銷售、普魯奈特學習班會員與教師招募等業務的個人事業者。
據公正去來委員會表示,金星出版社自2012年3月至今,在契約書中訂有會員交接條款,規定「普魯奈特指導教師若要解除契約,須與公司指定的接任教師一同拜訪普魯奈特學習班會員家中,以取得監護人簽名的方式辦理交接」。
會員交接方式本應讓指導教師與會員(家長)依雙方情況選擇合適方法,但金星出版社卻要求即將解約的指導教師與接手教師一同親自拜訪其曾教導的全體會員住家,課予現實上難以遵守的義務。
此外,契約書規定金星出版社可另行訂定或變更契約書未明示的契約條件,卻未在契約書中明示契約核心內容(如津貼等支付條件)。因此,可能發生未經教師同意即任意變更津貼支付標準等對教師不利的情況。
公正交易委員會認為,金星出版社上述行為屬於不正當利用交易地位給管理教師及指導教師造成不利影響的行為,違反了《舊獨占規制及公平交易法(舊公平交易法)》第23條第1項、《公平交易法》第45條第1項、《代理店交易公平化法(代理店法)》第9條第1項等規定。
公正交易委員會對此次措施表示:「這是對經營學習房事業者不當利用交易地位、對學習房教師造成不利的行為予以制裁的案例,對於保護學習房教師權益,同時提高供應商(總公司)遵守法律的意識,具有重大意義。」並表示:「今後也將持續監督,防止學習房事業者對學習房教師的相同違法行為再次發生,若發現違法行為將予以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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