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0.08. 公正經濟 — 以去年為基準,在854個公共機構中,有大批機構未遵守中小企業產品強制採購的法定比例。
共同民主黨國會議員吳世姬(國會產業通商資源中小企業委員會)近日表示,根據其從中小企業部取得的「最近5年(2019~2023年)中小企業產品公共採購實績」資料分析結果,未達標機構有63件,金額約達3兆韓元。此外,透過事前協商大幅降低目標後以超額達成方式耍手段的機構共33件,金額約為2兆2913億韓元。
按年度來看,未達標金額分別為:▲2019年5978億韓元 ▲2020年1兆8080億韓元 ▲2021年3617億韓元 ▲2022年354億韓元 ▲2023年1074億韓元。
中小企業產品公共採購制度依現行法規定,公部門的中小企業產品購買法定比例不得低於50%。此制度旨在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與拓展銷路,若未履行則將對公部門經營評估造成不利影響。
然而,實際上公共機關經營評價中反映的分數僅為滿分100分中的0.0375分,微乎其微,其有效性令人質疑。
尤其部分公共機關濫用事前協商條款,將目標設定得遠低於實際採購比率,再以超額達成的方式,耍小聰明迴避經營評價的不利影響。
對此,吳議員指出:「為支援中小企業而由公共層面設立的公共採購制度,每年卻屢屢未遵守,這種行徑極不妥當」,並表示「需要制定細緻的對策,一方面強化因未執行公共採購制度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利用法律與制度漏洞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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