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6.18. 公正經濟 — 模範營運「公平交易自主遵從制度」(Compliance Program, CP)並獲得高CP評級等級的企業,今後在涉及不公平行為的罰鍰方面,最高可獲減免20%。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已擬定「罰鍰課徵細部基準等相關告示」修正案,自18日起至7月8日進行行政預告。
據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此次罰鍰告示修正案是為了因應去年6月20日「獨占規制及公平交易相關法律(公平交易法)」修正,使CP模範運營企業可獲得罰鍰減免等優惠,作為其後續措施,制定具體減免基準。同時,也包含提高違反公平交易法事業者積極配合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及審議程序時適用的協力減免制度實效性的方案。
具體內容方面,今後在CP評鑑中獲得較高等級的業者,最高可減輕20%罰款。其中AAA等級可減輕15%,AA等級可減輕10%;若業者在公正去來委員會展開調查前,透過CP運作自行發現並停止違法行為,則可再額外減輕5%。不過,此項減輕僅限於評等有效期間(2年)內適用一次。
此外,目前若違反事業者「積極配合審議程序」並「承認行為事實」,可基於審議協作獲得10%的罰鍰減免;今後則需同時「承認行為事實」,並在公平交易委員會審理結束前「停止該行為」,方可獲得10%的罰鍰減免。
這是考量到,即便公正去來委員會已採取措施,若違法行為持續存在,交易對象或消費者的損害也可能持續發生,此時難以認定違法業者是真誠配合。
另外,若違法業者對公正去來委員會的處分不服而提起訴訟,卻在已獲得配合減輕後,於審判過程中否認當初提交的資料或陳述內容等情形,修正案也明訂可撤銷原已給予的配合減輕。換言之,若依法院判決,公正去來委員會須重新課徵罰款,則可不適用原先採計的配合減輕。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透過此次罰鍰告示修正,期待能促進事業者公平交易自律遵守文化的擴散,並透過協力減免制度提高法律執行的實效性。」同時也表示:「將在行政預告期間充分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後,經全體會議議決等相關程序,儘速確定並施行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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