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15. 公正經濟 — 警方對涉嫌以公務員身分介入國民力量黨員入黨過程的慶尚南道咸安郡守車石鎬啟動強制調查。
慶南警察廳反腐敗經濟犯罪調查隊於15日上午9時起,對咸安郡守辦公室及國民力量慶南道黨部等處進行搜索扣押。
車郡守被指於去年8月左右擔任晉州市副市長期間,以自己為推薦人,讓數十名咸安郡民加入國民力量,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及《地方公務員法》。
共同民主黨慶南道黨指出,咸安郡伽倻邑居民等121人在入黨申請書上將車郡守列為推薦人,並於今年5月向警方告發。
民主黨慶南道黨於今年5月告發車郡守,警方受理告發後,將車郡守列為嫌疑人立案調查,並於當日展開搜索扣押。
車郡守方面否認相關嫌疑,主張相關行為是在提交辭職信之後發生,當時已非公務員身分,且從未向任何人勸誘入黨或招募入黨申請書。
警方相關人士表示:「由於案件正在調查中,具體內容不便透露。」
警方計劃根據搜索扣押取得的資料,確認車郡守是否介入政黨入黨勸誘及黨員招募過程。
警方近期在6·3地方選舉前夕,針對公務員招募黨員的疑雲,接連對安東市政府及沃川郡公務員等進行搜索扣押,加強對選舉過程中公務員政治中立違規行為的調查。
9月,慶北安東市4名公務員因涉嫌為幫助市長權奇菖當選而招募黨員,遭到搜索扣押;同月,忠北沃川郡公務員也因涉嫌在平日工作時間收取特定政黨入黨申請書而接受調查。忠北知事愼鏞漢也因涉嫌在地方選舉過程中利用借名電話發送支持呼籲簡訊,其辦公室遭到搜索扣押,選舉法違規案件的強制調查接連不斷。
《公職選舉法》第57條之3規定,公務員不得利用其職位勸誘選區居民入黨或介入黨員招募,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600萬韓元以下罰金。《地方公務員法》第44條也禁止公務員從事政治活動。
車郡守因涉嫌違反上述兩項條款而被立案。車郡守方面主張,根據《公職選舉法》第53條第4項,提交辭職書時即喪失公務員身分;但民主黨慶尚南道黨部則反駁稱,在辭職最終獲准之前,公務員身分仍然維持。
車郡守曾以33年的公職經歷為由申請國民力量提名,但在慶尚南道黨部初選中首輪遭淘汰,一度宣布棄選。此後,預備候選人Lee Seong-yong及Lee Bo-myeong向法院申請初選效力停止假處分,法院裁定支持,導致Cho Yeong-je慶尚南道議員所獲提名失效。提名程序移交中央黨部後,車候選人以戰略提名方式成為最終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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