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預覽

公正經濟

2026.11.05. 21:57

國民力量對「捏造起訴特檢法」付委發動無限辯論

亦有人指出「與偵查起訴分離原則相悖」

國會議事堂全景。
國會議事堂全景。

2026.11.05. 公正經濟 — 國民力量針對共同民主黨主導、在國會院會付委的「捏造起訴特檢法」展開無限辯論(不限時辯論)。該法案刪除撤回公訴的權限,內容為針對包括李在明總統相關6起案件在內的12起案件,以最長200天、最多309人的規模進行調查。共同民主黨在無限辯論開始後隨即提出終結辯論同意書。

國會於5日第439次例會第12次院會中將該法案付委。

正式名稱為「關於為查明尹錫悅政府檢察廳、國家情報院、監察院等國家機關捏造偵查、捏造起訴等疑雲真相而任命特別檢察官等事項之法律案」。4月提出的法案於4日在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通過。

調查對象共12項。與李在明總統相關的案件包括大莊洞、慰禮新都市(Wirye Sindosi)、柏峴洞(Baekhyeondong)開發疑雲、大莊洞與柏峴洞相關不實資訊發表、城南FC贊助款、Ssangbangwool對北匯款、教唆Kim Jin-seong作偽證、京畿道知事法人卡案。開發疑雲在原案中原為個別項目,後整併為一項。文在寅前總統女婿就業相關受賄案、西海公務員遭射殺事件及東海船員遭遣返北韓事件、月城核電廠1號機組經濟性造假、THAAD機密外洩疑雲等文在寅政府時期的案件也包含在內。

特別檢察官由共同民主黨、國民力量及席次最多的非協商團體祖國革新黨各推薦1名,李在明總統將從中任命1人。人力編制包括特別檢察官1名、特別檢察官補8名、特別偵查官70人以內、派駐檢察官20人以內,以及除派駐檢察官外的派駐公務員210人以內,總數最多309人。期限包含20天準備期,延長後最長為200天。規模與內亂特檢組相近。

共同民主黨將特檢職務範圍由「偵查、起訴、公訴維持及其與否之決定」修改為「偵查、起訴及公訴維持」,並刪除要求移交案件的條款。國民力量則反對稱,公訴廳可能依據特檢調查結果撤回公訴。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專門委員在審查報告中指出,依《刑事訴訟法》第255條,不無解釋為可撤回公訴之餘地。附則規定,派遣檢察官應依修法前的《刑事訴訟法》行使偵查權與指揮權。

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國民力量籍委員朴亨修於下午3時59分許以首位發言人登台後,共同民主黨議員大部分隨即離開院會會場。共同民主黨於下午4時1分許提交終結辯論同意書。依《國會法》規定,提交24小時後,若在籍議員299人中有180人以上贊成,辯論即告終結;共同民主黨院內發言人全恩秀預測終結表決將於6日下午3時30分至4時左右進行。國民力量計劃於6日在國會本館前集會,並於7日在景福宮驛舉行場外集會。

有關撤回公訴權的爭議,自4月法案提出後不久即引發,審議一度中斷。李在明總統於9月要求刪除該條款,共同民主黨於3日採納黨方立場後,於4日在法制司法委員會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刪除該條款。

李在明總統大莊洞、慰禮新都市案的一審審理自其就任總統後已中止,Ssangbangwool對北匯款案一審同樣處於中止狀態。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首爾高等法院尚未指定審理期日。

法界人士認為,即便刪除該條款,特檢的調查結果仍可能對審判造成影響。上月2日施行的修訂版《刑事訴訟法》第327條,將重大違法偵查及明顯逾越追訴裁量權列為駁回公訴的理由。

也有人指出,此舉與偵查起訴分離原則相悖。政府於上月2日廢除檢察廳,成立公訴廳與重大犯罪調查廳,而該法案卻讓特檢組接受檢察官派遣,同時負責偵查與起訴工作。

© 2026 公正經濟. All rights reserved.

您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点击一次留下感受,再次点击即可取消。

0人留下了感受

0 條評論

暫無評論。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