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3. 06:47

Kobaco無視自己訂定的「提案書評審委規定」…難道是為了違反而制定?

放送通信委員會公開綜合稽核報告
10項業務中違規事實「敗露」
事業費餘款「全額支出」虛假記載

韓國放送廣告振興公社。Kobaco
韓國放送廣告振興公社。/Kobaco

2024.06.12. 公正經濟 — 韓國放送廣告振興公社(Kobaco)以協商方式推動公共事業簽約時,被發現提案書評審委員會組成不當。該機構也未能妥善遵守事業費管理規定。

放送通信委員會近日公開了上述內容的Kobaco綜合稽核報告。

Kobaco是為了廣告銷售代理、促進廣播廣告均衡發展、活化廣播廣告產業等目的而設立的放送通信委員會所屬公營企業。

根據放送通信委員會的資料,Kobaco於2022年8月左右,為在預估金額約1億2272萬韓元(約新台幣272萬元)規模的服務事業中選定優先協商對象,召開了委員會。

根據Kobaco「協商方式契約提案書評審業務處理基準」第4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委員會委員人數在預估金額1億韓元以上時應為7人以上,預估金額未滿1億韓元時應為5人以上,若因重新公告投標卻流標而改採私下議約時應為3人以上,且無論何種情況,外部委員都須佔評審委員總數的過半數。

該事業預估金額達1億韓元以上,理應由外部委員佔過半數的7人以上委員組成委員會,但Kobaco卻無視自身規定,僅以包含3名外部委員的6人委員會進行提案書評審。

放送通信委員會認定,Kobaco在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間,就共10項業務違反了最低評審委員人數標準,或違反外部委員過半數標準等,違反了提案書評審委員會組成標準。

連自己制定的規定都不遵守的Kobaco,也未遵守放送通信委員會或企劃財政部的規定。

根據企劃財政部「國庫補助金統合管理指針」規定,補助事業者在「於年度內完成支出原因行為,但因不可避免原因未能於年度內支出的經費,以及未完成支出原因行為的相關附帶經費」等情況下,可經中央機關首長核准後,結轉至下一會計年度使用。

另外,根據「放送通信委員會預算及基金事業管理指針」,執行機關在領取事業費後,若要結轉至下一會計年度使用,須向主管部門提交結轉事業及預算、結轉原因及適當性判斷、該會計年度事業推進進度、結轉原因相關證明文件、結轉預算執行計畫等事項,並獲得結轉核准。

但Kobaco在2019年至2022年間執行公益廣告相關補助事業時,未經放送通信委員會事前核准,便在結算報告中虛假記載將合約金額中的餘款1億3029萬韓元(約新台幣288萬元)於年度內全額支出,實際上卻是在服務完成後結轉至下一年度支出餘款,違反了相關規定。

放送通信委員會對Kobaco社長提出注意事項:「請勿違反評審委員會組建基準,並徹底做好補助金執行及結算相關業務。」

不僅如此,Kobaco還收到了共10項稽核指摘,包括:▲本部會議費預算執行不適正(注意)▲KOBACO研修院營運不適正(通報)▲聘用制度營運及非正規職專任委員聘用程序不適正(注意)▲遲到、早退及外出時年休假扣減不適正(通報)▲對降級及停職處分員工的薪酬減額規定營運不適正(通報)▲創立紀念日有給假日營運不適正(通報)▲創新型中小企業廣播廣告活化支援事業者選定不適正(注意)▲國庫補助事業相關旅費執行不適正(通報)。

© 2026 公正經濟. All rights reserved.

您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点击一次留下感受,再次点击即可取消。

0人留下了感受

0 條評論

暫無評論。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