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17. 公正經濟 — 行政安全部表示,將於17日實施《災害安全法》(即《災害及安全管理基本法》)施行令修正案,新增「因行政與公共資訊系統故障導致的大規模損失」為社會災害類型。
據行政安全部表示,此次修正為今年1月底公布的「數位行政服務提升國民信賴對策」的後續措施之一。
此舉旨在為因資訊系統故障導致的大規模損失建立系統化的制度性應對基礎。
修訂後的《災害安全法》施行令新增因資訊系統故障導致的大規模損失為社會災害類型,並將負責該資訊系統建設與運營事務的中央行政機關明定為災害管理主管機關。
災害管理主管機關是針對災害或其他各類事故,按其類型主管預防、準備、應對及復原等工作的相關中央行政機關。例如,當政府24發生故障時,由行政安全部擔任主管機關;當福祉路發生故障時,則由保健福祉部擔任主管機關。
另一方面,災難管理主管機關依災難安全法規定,編製危機管理標準手冊,若所管系統故障導致大規模災害發生,將設置、營運中央事故收拾本部,以收拾局面。
行政安全部次官高綺童表示:「為使災難安全法施行令修正後的各項措施能迅速在現場落地,期盼一級資訊系統營運機構積極配合。」並說:「行政安全部將持續努力,為國民穩定提供數位行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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