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6.24. 公正經濟 — 在一項建置擴增現實(XR)攝影棚、並與既有系統連動的公共工程中,傳出有不符規格的「規格未達產品」被提案並交付的疑雲。招標過程中曾有人提出應確認是否有規格未達產品獲得提案的意見,但發包機關卻將這些意見置之不理。此外,該機構以可能侵害得標企業經營與營業機密為由,全面拒絕公開相關資料。
江陵科學產業進興院(理事長為江陵市長金洪奎,院長Kim Nam-su)去年10月公告並推動的「元宇宙樞紐XR VP(虛擬製作)攝影棚建置與升級委外服務」(調達廳國家綜合電子採購系統招標公告編號20231000236)專案,最近爆出上述雜音。
為確認與既有系統的相容性,採用「協商契約」方式
進興院編列約9億7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220萬元)規模的預算,發包該專案,用於▲建置支援入鏡視覺特效(ICVFX)與MICE產業的LED式XR虛擬攝影棚LED媒體牆並交付安裝攝影棚設備▲優化與既有建置的東北地區元宇宙樞紐系統的連動等。
該專案依《地方自治團體作為當事人之契約相關法律》(地方契約法),以「協商契約」方式進行。
此方式是在需要契約履行的專業性、技術性、創造性、緊急性、安全性等時採用,特色是由提案評估委員對投標廠商提出的提案書進行質性評估。
將評審委員會的質性評估分數(滿分70分)與業務承辦人的量化評估分數(滿分20分)相加得出的「技術評估分數(滿分90分)」,再與評估投標企業所提投標價格的「價格評估分數(滿分10分)」合計,選出得分最高的企業為優先協商對象。
發包機關與優先協商對象進行協商,協商完成後簽訂履約契約。若協商破裂,則由發包機關與次順位協商合格者進行協商。
協商契約方式中,提案書評估占比最大,因此勝負往往在此分出。若有不足以達成專案目的的規格未達產品獲得提案,通常會在提案書評估階段被篩除。
然而,該專案卻傳出特定企業即使提案了規格未達產品,卻在提案書評估階段獲得高分,甚至進而得標的疑雲,引發爭議。
著重於「與前期專案建置系統的連動」
檢視該專案的提案徵求書(RFP)可知,進興院將與前期專案建置系統的連動列為重要事項。這是因為若後續專案的成果無法與既有建置系統順利連動,將難以整合運作與控制XR基礎設施。

進興院在RFP的各設備詳細規格書中,為使用於元宇宙樞紐基礎設施連動升級的「媒體伺服器(Media Server)」能與LED牆或既有攝影機追蹤(Camera Tracking)系統連動,支援XR內容製作,提出了▲以虛幻引擎原生(Unreal Engine Native)為基礎,所有虛擬攝影棚與擴增現實圖形元素皆以同一設計軟體設計▲可在虛幻引擎中實現「GPU Direct for Video」▲可利用視訊牆擴充/生成虛擬攝影棚等規格。
分析指出,由於進興院先前建置並運作中的系統是以虛幻引擎製作3D內容,因此該專案為了與既有系統順暢連動,也要求必須以虛幻引擎為基礎。
「4頻道錄影播放機(4Ch Recoder & Player)」為能錄製、播放LED式XR內容及MICE轉播用的來源影像與PGM影像,規格要求包括▲支援MXF等多種副檔名輸入輸出▲支援多種實體介面(Interface)輸入輸出▲支援音訊混音、16頻道語音處理▲支援與既有建置的多合一(All In One)製作伺服器及MAM、轉播伺服器連動運作等。
用於建置元宇宙樞紐XR VP攝影棚的「LED容積系統(Volume System)」,其LED螢幕規格要求包括▲LED類型SMD(4 in 1)▲亮度1500cd/㎡▲畫面更新率(Refresh Rate)7680Hz以上▲解析度4224 x 1728像素以上▲視角(水平/垂直)160°/140°▲LED像素間距2.6mm以下▲取得電磁相容認證(KC認證)產品等。
經查,這些規格在調達廳國家綜合電子採購系統上事先公開時,並未出現要求修改規格之類的意見。一位影像媒體基礎設施製造企業相關人士表示:「在提案徵求書事先公開程序中,通常會出現要求修改所謂『特定規格』的意見,例如▲要求過度技術(如專利等)的規格,或▲僅對特定產品有利的規格。該專案在事先公開階段並未出現其他修改意見,正是業界認定規格本身沒有問題的證明。」
依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公告的《公共機關廣播設備建置與運營指南》,需求機關若於事前公開後收到業者等意見,應依各廣播設備建置專案組成並運作「提案徵求書審議委員會」,其功能為反映提案徵求書草案、參與意願者意見等以確定提案徵求書。惟若需求機關已將事前公開後業者等的意見納入並反映於提案徵求書中,則可省略組成與運作提案徵求書審議委員會。
爆料者:「規格未達產品大量遭提案」
然而,最近具體傳出該專案提案書評估當時,有特定企業提案了規格未達產品的疑雲。
參與提案書評估的有T公司與D公司等2家企業,而疑雲的主要內容是T公司提案書中所載的提案產品未能滿足RFP要求的規格。
爆料者們共同表示:「由於國內XR產業市場規模較小,業界幾乎即時共享誰參與了哪個專案、提案了什麼產品,以及最終交付了什麼產品等資訊。然而,關於該專案卻不斷傳出以令人難以理解的過程進行的說法。」
首先,有疑雲指出T公司在提案書評估當時,提案了不支援虛幻引擎的媒體伺服器。
多名爆料者表示:「由於透過前期專案建置並運作中的系統是以虛幻引擎製作3D內容,RFP也以此為依據,要求媒體伺服器須以虛幻引擎原生方式運作。」他們接著說:「但業界傳出,T公司在提案書評估當時提案的產品,其實是不支援虛幻引擎的產品。」
一位曾在多項XR建置公共工程中擔任提案書評審委員的專家在通話中表示:「據我所知,組成該專案提案書評審委員會的評審委員中有多位並非XR專家。因此,他們當場判斷並評估T公司提案了什麼產品應該很困難。在其他公共工程中,若評審委員未能由專家組成,有時會重新進行評審委員會組成程序,但該專案並未如此。」
隨之而來的還有T公司提案的4頻道錄影播放機不符合規格的疑雲。
對此,一位影像設備基礎設施設計專家表示:「根據業界流傳的說法,T公司提案的產品並不具備以MXF等副檔名錄製的功能。若將這樣的產品當作錄影機提案,在提案書評估當時理應被判定不及格。」
MXF是能同時涵蓋音訊、視訊、元數據的業界標準規格,是用於專業影片製作中拍攝、剪輯、傳輸的容器格式。它被用於Sony Corporation、佳能、Panasonic等各種專業攝影機的錄製作業,也被採用於廣播訊號發送、無帶化存檔、後期製作等領域。
有意見指出:「在其他公共工程中,若出現這種程度的規格未達產品提案,有時會對提案該產品的企業給予顯著偏低的分數,予以『判定不及格』,甚至也有重新進行提案書評估的情況。」
對T公司提案的LED螢幕產品也出現了疑雲。
RFP要求LED螢幕須為以SMD製成、可呈現紅、綠、藍、白(Red, Green, Blue, White)等4種顏色的4 in 1 LED封裝類型產品,並須為取得KC認證的產品,以確保產品運作時的電磁波安全性。據悉,4 in 1 SMD產品耐用性佳,適合用於XR攝影棚。
然而,爆料者們指出,T公司提案的是由紅、綠、藍(Red, Green, Blue)組成的3 in 1 SMD方式LED類型產品。他們還說明,該產品在提案書評估當時尚未取得KC認證。
「要求確認是否為規格未達產品,進興院拒絕」
與該專案相關的疑雲,從提案書評估當時便開始出現。
參與評估的評審委員之間,曾提出有必要確認提案產品是否符合規格的意見。
根據公正經濟取得的評審委員提案書評估資料,一名評審委員在評估T公司時,向進興院提出「需要驗證與既有系統(媒體伺服器)的連動」的評估意見。
業界表示,提案書評估時若提出此類意見,發包機關有責任進行驗證。
然而據了解,發包機關進興院在與T公司簽訂專案執行契約之前,並未另行進行驗證。對此,業界出現「進興院為了簽約只顧向前『衝』」的評價。
不僅如此,經查,提案書評估之後也曾有人向進興院提出確認提案設備規格的要求,但進興院以「無法公開提案書」為理由拒絕了這項要求。
這是將確認規格未達標產品提案事實的請求,誤解為資訊公開請求而拒絕。舉報者認為進興院故意裝作誤解請求內容,漠視了請求。
舉報者及業界專家指出:「進興院應在簽約前確認提案產品是否符合規格,若結果證實疑慮屬實,應重新進行提案書評估或與次順位者展開協商。」
進興院全面否認這些疑慮。
進興院業務承辦人回應:「投標廠商提出了以同等級以上產品及規格執行業務、符合規格書的解決方案。評估委員由公開招募及抽籤組成,對解決方案作出了適當評估。」
然而,對於公正經濟要求公開此案提案書評估時提案了哪些產品的資訊,進興院以「依《公共機關資訊公開相關法律》第9條第1項第7款,提案廠商要求不公開」為由拒絕。
依該條款規定,「關於法人、團體或個人(法人等)經營上、營業上機密之事項,若公開將被認定有顯著損害法人等正當利益之虞的資訊」,可不予公開。
雖然這項請求是在不公開可得知產品交付價格的提案價格的前提下,僅要求告知提案產品的型號,但進興院似乎認定,光是公開提案了哪些產品,本身就會侵害企業的經營與營業機密。
舉報者表示:「進興院不公開提案書評估時提案了哪些產品,原因很明顯。因為規格未達標產品被提案是事實,公開的話,進興院強行與規格未達標產品提案廠商簽約的錯誤就會曝光。進興院現在也應透明公開事業相關資訊。」
另一方面,江陵市議會近期正在對進興院進行行政事務監查,據悉市議會已要求進興院提交此案相關資訊。
[反論報導] 關於〈[獨家]江陵科學產業進興院,疑用規格未達標產品提案仍『突襲』簽約〉報導
本報於6月24日以〈[獨家]江陵科學產業進興院,疑用規格未達標產品提案仍『突襲』簽約〉為題報導,江陵科學產業進興院(進興院)於去年10月公告並推動的『元宇宙中心XR VP工作室建置及升級勞務』案中,雖有規格未達標產品被提案,卻在進興院提案書評估階段獲得高分,甚至完成簽約。
對此,進興院表示:「在該專案中得標的T公司,從提案書發表評估當時起,所提案的產品在相容性、最新版本乃至數量上皆超出規格要求。」並表示:「提案書評審委員由包括XR專家在內的廣播通信技術領域專家組成,並沒有任何評審委員提出有關規格未達的意見。」
此外,進興院表示:「對於記者請求的資訊,已在取得各企業公開同意之範圍內盡力配合。」
本報導係依言論仲裁委員會之調解而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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