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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經濟

2026.11.03. 06:47

強迫三星電子簽訂長期合約 博通186億韓元罰款定讞

大法院:「動用拒絕核准採購單、停止出貨、停產等不公平手段」

博通位於美國加州爾灣(Irvine)的總部大樓外觀。/博通
博通位於美國加州爾灣(Irvine)的總部大樓外觀。/博通

2026.11.03. 公正經濟 — 美國半導體大廠博通向三星電子施壓,以中斷零件供應要脅其簽訂長期採購合約(LTA),因而遭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處以186億韓元(約新台幣4億3000萬元)罰款及糾正命令,此一處分最終經南韓大法院判決確定。

根據合約,三星電子從2021年起必須連續3年、每年採購7.6億美元(約新台幣239億4000萬元)以上的零件,若採購金額不足還須賠償差額。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博通動用了拒絕核准採購單、停止出貨、停產等不公平手段。博通不服處分提起訴訟,但先後在首爾高等法院及大法院均遭判決敗訴。

據法律界2日消息,大法院第1部(主審法官千大燁)已於上月27日作出原告敗訴的確定判決。

此案為博通美國總部及分公司等4家公司,就公平交易委員會所下達的糾正命令及罰款繳納命令提起撤銷訴訟的上訴審。

爭議合約是三星電子於2020年3月,就博通的射頻前端模組(RFFE)及Wi-Fi、藍牙零件所簽訂的合約,合約期間為2021年至2023年。當時博通是相關市場的全球龍頭業者。

公平交易委員會推估,由於合約限制了三星電子的零件選擇權,三星電子因此額外負擔的費用至少達1.6億美元(約新台幣50億4000萬元)。三星電子則主張其受害金額更高,共計達3億2630萬美元(約新台幣102億8000萬元)。

博通於2020年2月9日通知三星電子將中斷交易,協商開始後更拒絕接受採購單。3月4日博通中止協商,隔日隨即停止所有零件的出貨與技術支援,並停止RFFE及連接性零件的生產,接著要求三星電子100%採用其RFFE零件,或每年採購8億美元的產品。

三星電子原本認為這些條件無法接受,但因擔憂零件供應出現問題,最終於3月27日簽署合約,博通隨即在簽約後解除限制措施。三星電子當時擔心Galaxy S20等智慧型手機的生產受到影響,因此放棄採用競爭對手零件的計畫,並提前確保隔年的採購量。

三星電子2021年推出的Galaxy S21,也捨棄原本評估的競爭對手零件,改用博通產品,該合約則於2021年8月提前終止。博通在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期間,曾提出設立200億韓元(約新台幣4億6000萬元)規模共生基金的自願改正方案,但公平交易委員會以賠償金額不足為由,於2023年6月駁回該方案。

公平交易委員會其後於2023年9月下達糾正命令並處以罰款,博通則於同年11月提起行政訴訟。今年5月,首爾高等法院認定博通以任意中斷零件供應這種異常手段強迫三星電子簽約,並認定博通明知該合約違反三星電子的意願,合約內容對三星電子片面不利,且其目的在於阻止三星電子採用競爭對手的零件。

據悉,首爾高等法院在5月的判決中認定博通在交易中具有優勢地位,其依據在於:三星電子若要將既有零件更換為其他產品,至少需要6個月時間進行設計變更、軟體開發及取得認證。

博通主張三星電子原本可以採購其他廠商的零件,但這項主張未獲採納。大法院同樣認為原審有關濫用交易地位及提供不利益行為的判斷合理,因而駁回上訴。

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決議與一審判決具有同等效力,因此不服處分的業者須在首爾高等法院及大法院進行爭訟。

相較之下,美國是從聯邦地方法院開始實行三審制;日本則在2013年修訂《獨佔禁止法》,廢除自有的不服審判制度後,改為從地方法院開始的三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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